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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倾真情 分宜县法院帮助贫困户追回工伤赔偿款
作者:分宜县法院 李博 袁铁亚  发布时间:2019-07-16 18:15:12 打印 字号: | |

7月4日15:49,南昌市新建区某建筑工地,在分宜县人民法院驻湖泽镇尚睦村的第一书记刘毅炜等人的不懈努力下,尚睦村石江村小组贫困户黄四根在关于本人的工伤赔偿协议上签字,至此这起工伤赔偿事件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某工地协商支付黄四根15500元工伤赔偿款。

4月30日下午3点多,在南昌市新建区某工地做小工的黄四根,在距地面5米的高度拆除木板时,不慎摔落地面,导致肋骨骨折,被紧急送往南昌第一医院治疗。由于种种原因,承建公司未及时申报工伤,为之后的赔偿埋下隐患。就这样,住院治疗仅25天,包工头便停止供应生活费和医疗费,黄四根被迫提前出院,回家自费治疗休养。

作为贫困户的黄四根本想着靠打工实现脱贫,谁知突遭横祸致短期内失去劳动能力。5月27日,县法院驻村第一书记刘毅炜得知情况后,多次与包工头电话联系,希望其积极与承建公司落实黄四根的工伤赔偿款,包工头以各种理由推诿和逃避解决问题。

刘毅炜考虑到黄四根面临无法劳动需要治疗和其两个女儿需要开学费用的双重压力,在与包工头沟通一个月后仍未得到具体答复,随即意识到必须前往南昌新建区工地与承建公司和包工头进行面对面协商。

7月4日早晨6时,刘毅炜组织县法院民事庭法官助理蒋文娟、村干部同黄四根一起驱车前往南昌新建区工地上。上午10时抵达后,包工头一直躲避不肯见面,刘毅炜、蒋文娟只能耐心调解,希望其面对事实,积极赔偿,等待了3个小时,包工头终于露面。随后,刘毅炜和蒋文娟通过与承建公司、包工头的面对面调解和法律赔偿解释,终于达成三方同意的赔偿协议,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签下赔偿协议后,黄四根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拉住刘毅炜的手一直道谢。把黄四根送到家中后,他执意要向刘毅炜表示金钱感谢,都被刘毅炜恳切回绝:“你是我们帮扶的贫困户,我来尚睦驻村,就是要你们贫困户和我们尚睦村民办事服务的,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你们生活越来越好,大家都脱贫了,我们才能放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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