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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协同治理物业纠纷 构建和谐文明小区环境
作者:渝水区法院 刘雅萍  发布时间:2019-06-11 11:40:39 打印 字号: | |

法院审判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不仅仅是对过往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一个判断,更要对物业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解决,以期构建和谐、文明的小区环境。近日,渝水区法院为了妥善处理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针对出现的物业服务问题,与多家单位沟通协调,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及法律效果。

    金丰名居小区是我市城南的一个业主自管小区,由于户数少、收费低等原因,物业公司不愿意进驻该小区服务,最后,该小区的物业由业主委员会接管,由其聘请相关人员进行管理。作为一个自管小区,该小区的收费率达到了90%以上,与我市的大部分小区相比,该小区的收费率明显是遥遥领先的,但仍有很小一部分业主拒交物业费,为此,业主委员会将上述业主起诉到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未交费的业主都集中在两栋楼,这引起了法官的注意,在仔细询问了上述业主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这两栋楼的楼下存在部分业主乱搭乱建的情况,影响到了这些未交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虽也进行了沟通协调,但由于没有执法权,效果并不好,这部分业主也对业主委员会产生了不满。为了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在法院的推动下,金丰名居业委会邀请了魁星路居委会、城南办、渝水区城管执法大队、未交费业主代表等共同对物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相关职能部门将协助业主委员会处理乱搭乱建问题,未交费的业主也同意交费,一批物业服务纠纷就此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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