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春安到破产重整企业回访
作者:万淑萍 发布时间:2019-06-21 18: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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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带领民二庭负责人对已审结的破产重整案件企业新余市泰耐克置业有限公司开展延伸回访活动。市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毛建平、调研员谢斐文陪同。
新余市泰耐克置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1日成立,受让新余老高专327.83亩土地从事房地产经营开发。2015年1月26日,泰耐克公司以其陷入债务危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市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市法院于2016年1月6日裁定批准泰耐克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对泰耐克公司的破产重整程序。在审理该起破产案件中,市法院充分考虑各项有利因素,最大限度的保障债权人和员工等各方权益,成功挽救了面临破产困境的泰耐克置业有限公司。重整后,新余市泰耐克置业有限公司产值已达40亿元,上交税收1亿多元,其开发的北湖帝景楼盘和新余国际广场已成为新余商业、住宅中心,是市法院优化营造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成功范例。
回访中,熊春安与企业董事长邵杨等负责人座谈,邵杨对市法院的专业法律服务和公正司法表示感谢,并介绍了该企业破产重整后的经营状况及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熊春安指出,尽管新余市泰耐克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已告一段落,但法院会以司法“售后服务”的精神依然对重整后的后续工作进行延伸监督,确保该企业的重整工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充分保障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于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帮助企业积极协调解决,继续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