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发出两日日促旧案执结
作者:分宜县法院 李博 发布时间:2019-05-15 1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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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谢谢您们,真没有想到执行悬赏公告作用这么大,发布才两天就结案了。”拿到执行款的林某感激的说到。日前,分宜县法院通过发布执行悬赏公告促结一案。
被执行人李某、夏某在分宜县城开了一家宾馆,申请执行人林某系李某、夏某聘请的员工。2017年5月15日,林某在宾馆上班期间被案外人砍伤,案件至今未破,经法院判决,李某、夏某应向王某支付赔偿金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夏某拒不支付赔偿金,林某遂向分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对李某、夏某进行了传统查询及网络查控,却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李某、夏某到法院领取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拒绝到法院支付赔偿金。执行法官无法掌握李某、夏某的具体行踪,多次电话联系李某、夏某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李某、夏某推脱没钱拒不履行。
2019年5月,林某向分宜县法院反映线索,称李某一直在分宜县城工作居住。经执行法官引导,林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悬赏。分宜法院于2019年5月8日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凡有关人员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李某、夏某藏匿地点及行踪和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奖励。2019年5月10日下午五点执行法官得到举报人电话报告李某的下落线索,电话称李某现在其分宜县城郊承包的林地工程里工作。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几十公里,徒步进山林里将正在指挥工人砍树的李某进行拘传。下午六点半,行法官将李某拘传至法院后,当即向李某宣读了拘留决定书,看到真的要被拘留后,李某连忙表示要与申请执行人谈谈,希望支付赔偿金。在执行法官积极调解下,林某做了一定让步,当晚八点半李某通过微信转账和现金方式向林某支付73000元,本案顺利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也兑现了举报人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