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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法院反映民间借贷案件存在“三难”应予重视
作者:分宜县法院 廖新良  发布时间:2019-05-09 11:42:07 打印 字号: | |
  该院统计了2017年至2019年来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情况分别为:2017年384件,占民事案件(1498件)比例为25.6%;2018年507件,占民事案件(1994件)比例为25.4%;2019年4月底为270件,占民事案件(1073件)比例为25.2%,该类型案件连续多年占全部民事案件的四分之一,此类案件在实践中存在四个方面困难:一是借款金额确定难。借贷双方实际借款金额与借条有明显差异,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往往会预先扣除几月至一年不等的利息,借款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无法对借款及还款金额进行全面举证导致借款金额难以查清。二是实现债权的费用认定难。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虽然有对出借人主张的逾期利息、约定的违约金或其他费用应予支持的规定,但如律师费等金额较大费用是否应当予以支持实践中各地法院判法并不统一,对司法解释条文中关于其他费用的认识亦不统一。三是法律文书送达难。借贷关系发生后,借款人便玩起了失踪,出借人将借款人及保证人诉至法院,因无法向借款人进行有效送达,只能先行公告送达,但保证人出于后期执行等因素往往愿意替借款人清偿借款,后为保护自身权益,保证人又以追偿权纠纷起诉借款人,因此法院又一次陷入了送达困境,耗费大量司法资源。

  该院建议,一是通过各类媒介如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法律宣传,提升群众法律意识。二是出台法律法规,对相关问题予以明确规定。三是可以尝试对出借人所得利息进行个人所得税征收,引导民间借贷环境健康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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