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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春安到渝水法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作者:袁腾蓉  发布时间:2019-05-07 08:34:50 打印 字号: | |
  5月5日下午,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率督导组一行到渝水法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市法院扫黑办主任、刑一庭庭长严小明等陪同调研。渝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强及在家班子成员、刑庭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渝水法院汇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并就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

  督导组对渝水法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渝水法院依法审理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为新余市、渝水区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但是,也要清醒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硬仗,绝不能有丝毫松懈。针对下一步工作,督导组提出三点要求:

  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法院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增强人民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要把握工作重点,坚持依法严惩。要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审判职能紧密结合,以审判为中心,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个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同时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联动。

  要加强审判力量,提高办案水平。要优化人员配置,配齐配强办案人员,加强专业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专项斗争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要持续整风肃纪,打铁还需自身硬,干警要自觉抵制诱惑,坚守廉洁司法、公正司法,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不折不扣把任务落实到位;落实优待干警各项政策,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成绩突出的干警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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