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于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审清华大学商标侵权系列案
作者:阮志军 发布时间:2019-04-28 16: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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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上午阳光明媚,暂时告别了多日来的连绵阴雨,仿佛是在迎接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到来。九时整,新余中院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清华大学诉新余市渝水区水木清华幼儿园等三件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系列案。该系列案原告清华大学享誉中外,而被告也都是新余本地的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由此引发社会各界的持续关注。
开庭前,法庭查明当事人的到庭情况,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及三件案件的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也有一些关注该系列案的社会人士旁听庭审。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被告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承担何种侵权责任进行举证质证,在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的庭审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三件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在法庭主持下进行调解,鉴于时间问题,法庭就不当庭主持调解。如调解成功,法庭将根据该系列案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待当事人签收后即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如调解不成,待合议庭认真评议后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