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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三举措部署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宣传报送工作
作者: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9-04-17 16:12:51 打印 字号: | |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虽然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中央、省市委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方面,宣传方式比较单一,宣传声势和力度也不够大。往往停留在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册,发布案件审判信息等方面,致使宣传社会覆盖面不广,群众知晓度、参与度不高;另一方面,宣传稿件反映工作动态多,反映工作成效少,被网络媒体采用多,被纸质媒体、电视台采用少,宣传质量存在着较大的提升空间。

  对此,该院三举措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宣传报送工作,切实提升信息、宣传稿件报送质量,及时反映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为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院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就专项斗争信息报送、宣传报道提出具体要求,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亲自过问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情况、亲自审核把关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报送信息和宣传稿件。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长义结合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和上级要求就专项斗争信息报送、宣传报道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构建全面发动、全员动员网络化的宣传机制。市法院明确要求全院干警参与专项斗争,包括党组书记负第一责任,分管院领导主抓、全体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干警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参与宣传;各审判业务部门全面参与线索摸排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员参与机制。三是压实责任、精心部署专项斗争信息宣传报送工作。市法院办公室牵头扫黑办、办公室、研究室等相关扫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落实会,确定由扫黑办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处理,并第一时间报送办公室、研究室,办公室创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专刊、研究室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第一时间将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部署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专项斗争工作职责、基层法院院长部署落实专项斗争工作的信息进行采编,宣传稿件报送至新闻媒体,确保及时反映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态,挖掘一批高质量、有深度的信息宣传稿件,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委扫黑除恶坚强决心及全市法院专项斗争成果,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环境。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