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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深入渝水区法院督导扫黑除恶工作
作者:谢卫兵  发布时间:2019-04-17 14:52:3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阵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做好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检查工作,2019年4月4日上午,市法院深入渝水区法院调研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受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的委托,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长义、市法院扫黑办主任、刑一庭庭长严小明、渝水区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等参加了督导会。

  在督导会上,督导组认真听取了渝水区法院对前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情况和案件办理情况的汇报,按照逐案跟踪督导的要求,对渝水区法院正在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了督导。最后罗长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县、区法院党组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斗争上来,工作上落实到位,行动上全力以赴,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特别是对上级重点督导、关注的案件要做到心中明、底数清。二是要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人财物投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强案件线索的梳理摸排和司法建议工作,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和工作合力。三是要严格贯彻落实依法严惩的要求,认真审理好每一件涉黑涉恶案件,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要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切实做到既讲政治,又讲法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确保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要切实做好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的检查工作,认真收集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资料,做好台账的建管用和更新工作,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对标对表,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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