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新余法院三举措推进司法公开 建设阳光司法
作者: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9-01-29 09:37:45 打印 字号: | |
  新余两级法院紧扣“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努力践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断创新立案、审务、审判等方面的公开制度和方式方法,把司法工作置于阳光之下,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

  一是源头把关,全力推进立案公开,提供 “一站式”诉讼服务。完善立案窗口建设,在司法理念上由登记立案向诉讼服务拓展,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开放式的诉讼服务,服务功能和服务设施更加完备和齐全。在诉讼服务大厅对诉讼引导、诉讼风险告知、立案审查、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查询咨询、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诉讼活动全部公开,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立案条件、司法救助条件、诉讼程序、办案流程等上墙公示,让人民群众明明白白打官司。2018年全市法院诉讼服务平台线上接待群众195人次,线下接待群众10858人次,当场登记立案率98%,跨域立案1024件,网上立案342件。

  二是流程控制,全程推进审务公开,让公众零距离接触、了解法院。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案件外,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所有审理案件一律公开宣判。实行自由旁听制度。在法院网站上公布举报邮箱,公民可以对法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对法院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现象进行有效监督。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全年举办公众开放日2次,190人次走进法院,公开审判流程信息83965条,有效满足群众对司法的参与权、知情权。

  三是着力关键,全面推进审判公开,庭审过程、裁判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代表委员74人次参加庭审旁听、会议座谈、见证执行,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和指导。一些有影响的案件主动和新闻媒体结合,对审理全程进行录音、摄像,切实做到公开审理。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8次,主动公布信息430条。裁判文书一律上网。按照上级要求,除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案件外,其他所有案件的审理结果均在网站上公布,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案件审理经过,便于接受监督。2018年,全市法院庭审直播案件3669件,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6543份,同比上升55.16%。,实现裁判文书“应上尽上”。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