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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机关第三党支部与春龙社区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作者:袁文  发布时间:2018-12-26 11:31:42 打印 字号: | |
  2018年12月25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第三党支部党员前往春龙社区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机关第三党支部书记为这次回归春龙社区“市民学校”举行法律知识讲座,同时,春龙社区何主任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二十讲)》进行了宣讲。期间,支部党员还在幸福书屋进行了读书交流活动。

  这次文化交流活动,不仅仅是党员回归社区,更是增进党员与社区之间的联系,明确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对今后开展相关活动提供了更好的平台和协作。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