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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患“剧透”的维权攻略
作者:欧阳晶  发布时间:2018-11-20 14:45:37 打印 字号: | |
  1.影视剧权利人要明晰自己的作品权属和范围,授权链条合法完整,影视剧署名清晰准确,这样在维权时才能够有效证明自己的权属,防止因权属链条不完整而丧失维权的先机甚至实体权利。

  2.影视制作公司在与密切接触作品的工作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委托创作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应保密条款,明确违约责任,必要时可以设置较高的违约金。同样,权利人在与播放平台签订授权许可合同时,也要将相关权利义务予以明确。

  3.影视公司应采取积极完善的内部管理方式,制定严密的保密制度,将剧本或者未播剧集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不仅仅在剧情保密措施环节,权利人还要注意侵权或者违约证据的搜集和保全。

  4.诉讼阶段,权利人可采取向法院申请诉前禁令的方式,减少因剧本或者未播剧集泄露带来的损失。《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透剧”行为对处于热播期的影视剧来说影响巨大,因此,权利人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可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以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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