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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可以房屋质量不达标为由拒缴物业费吗?
作者:胡亮  发布时间:2018-10-24 16:35:38 打印 字号: | |
  业主以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如房屋漏水、墙体脱落、玻璃破裂等为由拒交物管费。

  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系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而物管费的交纳则属于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两者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与物业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企业,相互之间不应为对方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业主的该项抗辩理由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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