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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有哪里管辖?
作者:胡亮  发布时间:2018-10-19 10:32:56 打印 字号: | |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明确,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由损害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机关,根据其职能分工提起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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