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如烟,三十年仿隔如昨日,八五年七月,我大学毕业分配到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工号是37号,经过三十多年变化,单位编制已增至如今100余号人,其间人员进进出出,屈指数来,现院里仍在岗的,大概我算资格比较老的了。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从学习修业到审判实践中成长,从懵懂少年和一介书生到历炼至今老之将至的资深法官,见证了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也经历了院里的时代变迁。 一、不畏严寒,千里征程讨债款 八六年冬,也就是我参加工作的第二年,为我市一国企催讨一笔货款,我与时任助审员的敖跃飞同志一道,冒着严寒,千里迢迢,一路征程碾转来到黑龙江的齐齐哈尔,当时室外气温已达零下四十度左右,我们穿着新发的绒帽绒棉大衣,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的,以后,这样的装束就再也没用过。当时因年轻,对一切都充满新奇,或许对北国的风情有些许的新鲜感,也全然未去顾及这天寒地冻,被告企业效益不好,这次讨债并不顺利,只做了一些保全和送达的事,但第一次出这样的远差,着实有几份辛苦。路过湖边,茫无边际的湿地和或蹁蹁起舞或蹒跚漫步的丹顶鹤吸引了我的目光,于是留下了这张珍贵的照片(图二)。 二、齐心协力,各显其能争先进 九六年秋,省法院组织全省法院系统审判业务大比武。我市组成由时任副院长肖时龙领队,由敖卫春、周斌杰、我及何春芽和赵素萍等人分别参加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和执行、书记员速录等五个单项业务竞赛。出行前,我们在家做了很多天的准备,赛前一天,在驻地,大家更是不敢马虎,不敢懈怠。还不断在一起认真而紧张地交流和切磋,互相提点,相互鼓励,分析对策,都极其珍视集体荣誉。尽管做了很大努力,比赛时我队总成绩虽不理想,但个别单项取得了优胜,这对我们这个年轻的小市代表队而言,已是难能可贵的了。(图三)这张照片,从一个侧面见证了大家团结奋斗的认真劲。 三、巡回办案,庭审进行在农家 九八年底,正值数九寒冬,发生在分宜的一起邻里纠纷案引起了我们的关注。当时,我任告申庭副庭长,作为该案的审判长,我与主审人、时任审判员且即将退休的资深法官谢汉美及张军伟、胡香秀等同志商议,将该案的庭审开到当事人家中,来个巡回审理。于是,我们驱车来到分宜,因陋就简,搭起简易的审判台,在四处透风的农家开起了庭,庭毕,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竭力调解,较完满地解决了这起纠纷。(图四)这张照片,较好地反映了我们以民为本,司法为民,踏实工作,化解矛盾的艰辛过程。 四、求真务实,行政裁判终得解 九五年,我院行政庭受理了我市某矿业公司因矿产资源费征费争议而诉某行政机关行政纠纷案,当时行政庭刚成立没几年,办理的行政纠纷案只有寥寥几件,经验还未来得及积累,庭长将该案交由我主审。接到任务后,我汇同合议庭成员方菡同志经过外调走访,疏理案情,认真钻研相关法律法规,共同思考和研究,对案件的处理初步有了一些共识。当时,我理性地认为,行政机关按精矿而非原矿的价格征收资源费不合理,对原告不公平,因为精矿的价格包含精选加工的成本,含有附加值,不符合立法本意。苦于当时没有具体的法律解释,为求甚解,准确把握法意要义,当时,我带着助手王强来到国务院法制局走访,函请他们就相关问题给个答复,力求讨个权威的说法。接待我们的同志个人口头表示认可了我们的见解,但对个案中的书面答复一时不置可否。回余后,我们按照预先的研究和考量做出了裁判。在后来的征费过程中,行政机关普遍参照这一判例,将精矿价格折算成原矿价格计费征收,并在全国推行。(图五)这张照片,反映了当时院里大审判庭的简陋和落后,也可见证我们办案人员的年轻青沑和庭审中的专注劲。 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国家经济社会的篷勃发展,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也取得了全面的进步。办公条件的现代化,交通通讯业的发达、便捷,信息技术的智能化运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推行落实,法官地位、待遇和职业尊崇感的普遍提高,大批年轻、高学历专门人才涌入,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依法治国理念的大力弘扬,所有这些,都是三、四十年前无法想像和无法比拟的,这是一个多么好的法制时代!我能亲身经历、参与并享有,多么值得庆幸!我热爱法院,热爱法官这个职业,一辈子就呆在这个单位这个岗位,不忘初心,一如既往,始终如一,执着地坚守自己的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