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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中院到新余中院考察交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作者:赵志刚  发布时间:2018-09-12 09:42: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萍乡中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官一行四人到新余中院考察交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新余中院负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民一庭进行了座谈交流。

  在交流会上,新余中院民一庭负责人首先简要介绍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并着重介绍了新余审理中华环保联合会提起公益诉讼的袁河仙女湖流域环境污染案件情况。随后,双方就环境公益诉讼的程序,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地位、作用,环境损害修复赔偿费用的计算、认定及专家意见的运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取得了良好的交流效果,达到了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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