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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深入基层法院督导扫黑除恶工作
作者:谢卫兵  发布时间:2018-09-05 16:28:1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督导组整改要求、传达贯彻全省法院扫黑除恶集中督导会精神,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入开展,2018年8月31日、9月4日,市法院扫黑办根据院党组部署安排深入县区法院调研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长义、市法院扫黑办主任、刑一庭庭长严小明、少年庭庭长简云洪、县区法院院长、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事庭庭长及刑事庭部分法官参加了督导会。

  在督导会上,罗长义副院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提出四点要求:第一、全市法院要切实做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思想上认识到位,工作上落实到位,行动上全力以赴;第二、要依法审理好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既要贯彻刑事政策,更要坚持裁判原则,确保每一个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确保案件的审理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第三、要认真按照上级党委、法院和省委督导组的要求落实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和整改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案件线索的梳理摸排、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和工作合力;第四、要认真总结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经验,形成全市可复制推广的审判经验,要进一步加强调研指导和刑事审判实务研讨,不断提升全市法院刑事审判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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