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发泄 四“90后”疯狂打砸私家车获刑
作者:渝水区法院 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8-08-27 16: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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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何某、张某、熊某、袁某等四人被判处拘役两个月至有期徒刑七个月不等。
被告人何某、张某、熊某等三人负责看守新余市某小区的地下停车场。2018年1月3日19时许,被告人何某因阻止该小区的一名业主进入地下停车场停车与该业主发生冲突而心生不满。
2018年1月8日晚,被告人何某为宣泄心中不满,提议去地下停车场砸车,其他四人(一人在逃)表示同意。接着,被告人何某准备了口罩和蔑刀等工具,并与其他被告人乘坐出租车到了小区。何某等四人持蔑刀下车对停车场的19辆小车进行打砸,被告人张某留守在出租车上。后五人乘坐出租车一起逃离现场。经鉴定,车辆损毁价值人民币13192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等四人因泄私愤,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3192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