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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法院:“新时代传习所”开展常态化宣讲
作者:渝水区法院 潘颖  发布时间:2018-08-03 16:40:40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区委“新时代传习所”建设要求,推动全院干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拼搏奋进、形成合力,渝水区法院对此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积极推进传习所建设工作。

  以“六有标准”建设“新时代传习所”:有场所,整合资源,利用该院原有党员活动室建立“新时代传习所”作为集中传习的阵地;有机构,成立传习所领导小组,由政工科科长担任负责人,政工科和研究室人员为成员,负责讲习活动安排和宣传;有队伍,由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审判业务骨干、调研宣传骨干组成兼职传习队,同时外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有制度,按照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原则,设立传习所功能、管理、内容、方式等规章制度,并张贴上墙;有标识,在传习场所悬挂“新时代传习所”标牌;有菜单,针对实践需求,根据党员群众关注焦点制定传习菜单,丰富传习内容和手段。

  目前,该院已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宣讲计划并已开讲,下一步将继续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讲活动,做到常态化、制度化、便民化、实效化传习,以真正将“新时代传习所”建设成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阵地,宣讲党的方针政策和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平台,加强基层党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场所,全面发挥传文习典所的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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