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建材起纷争 当庭兑付解民忧
作者:渝水区法院 袁勇 李四 发布时间:2018-07-24 15: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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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渝水区法院罗坊法庭审理了一起因买卖建材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双方握手言和,并启动电子签章系统,当庭送达了调解书。该案的公正高效办结,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2017年4月19日,原告喻某分两次将货值39205元的模板及建筑材料交与被告廖某,被告支付了20200元的货款后,剩余19005元货款,双方协商后约定一个月后再支付。但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未支付。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庭审中,被告对拖欠原告货款19005元表示认可,但对于原告主张的利息提出异议,不同意支付利息。考虑到原、被告都是生意上的朋友,经常有生意往来,为缓和双方矛盾,化解纠纷,主审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果断转入庭后调解,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经过法官细心开导,原、被告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法官趁热打铁,希望双方珍惜来之不易的合作关系,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从实事求是的角度去解决问题。经过多次地做工作,被告认识到做生意应以诚信为本,表示愿意归还拖欠原告的货款,同时也愿意支付一部分的利息。原告知道被告有了归还货款和利息的诚意后,也主动表示愿意在利息上做一定让步,但双方在具体让步的数额上又僵持不下。临近中午,调解眼看就要功亏一篑,见此情景,法官根据双方的调解诉求,折中提出了一个调解方案,由被告一次性支付给原告20000元,其余部分原告不再主张。双方当事人被法官的耐心和诚意所感动,对这个调解方案都表示认可,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由被告当场兑付,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一起因买卖建材引发的纠纷也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