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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手机报2018年6月25日第5期总53期
作者:欧阳晶  发布时间:2018-06-25 09:41:47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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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破产审判业务培训班现场教学在我市举行

●新余中院三举措迅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精神

●熊春安走访挂点帮扶企业

●新余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分析调度会暨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推进会

●新余中院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校合作签约揭牌仪式举行

●新余中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第二次专题学习会

●多方狡计终难逃 分宜一老赖被依法司法拘留

  【法院动态】

  ●全省法院破产审判业务培训班现场教学在我市举行: 5月23日,全省法院破产审判业务培训班现场教学在新余举行,最高法院原专委、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杜万华,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副主任、时任省法院常务副院长郭兵,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文辉参加。

  当天上午,杜万华、郭兵、黄文辉等一行前往赛维LDK光伏硅料科技有限公司和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就赛维破产重整工作开展调研。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培训班学员代表到现场参观。在下午召开的学习研讨会上,赛维公司破产重整案破产管理人和新余中院审判人员介绍了其做法和体会,播放了电视专题片《赛维的重整与重生》,杜万华、郭兵对赛维重整案作了点评。

  郭兵指出,赛维破产重整案具有债权人众多,资金数额大、关联企业合并重整、维稳压力大、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等特点,在国内是一个不多见的重整典型案件,值得认真总结。全省各级法院要紧紧抓住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契机,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配合,把破产审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落实机构编制人员,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制度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力争审结一批破产重整案,挽救一大批企业,开创我省破产审判工作新局面。

  杜万华在总结赛维破产重整案时指出,赛维破产重整案不仅体量大,而且一波三折,该案的成功重整,对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有很强的指导示范作用,要总结审判经验,推动今后的破产审判业务水平提升。杜万华对进一步做好破产审判工作提出六个方面的指导意见:一是要重视企业破产重整的识别工作,要判断企业是否具有重整价值和重生希望。二是要查明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原因。三是要发挥破产管理人在企业破产审判中的作用。四是要慎用强裁制度。五是要建立培养专业化的破产机构和队伍。六是要要坚持“府院联动”机制,形成破解难题的强大合力。

  ●熊春安走访挂点帮扶企业: 5月31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到挂点帮扶的新余新钢弹簧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新余协讯电子有限公司和江西绿安食品有限公司走访调研。新余中院调研员谢斐文,高新区、省袁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分别陪同调研。

  走访中,熊春安认真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关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员工情况介绍,深入车间实地查看了企业的生产线和产品,详细了解了企业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熊春安指出,企业发展要主动适应社会市场经济形势,进一步理顺体制关系;要做强做优企业品牌,提高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熊春安还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表示将在依法依规的原则下,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帮助企业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助推全市经济稳步向好。

  ●新余中院三举措迅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精神: 6月4日,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召开后,新余中院迅速行动,研究部署全市法院攻坚执行难,举全市法院之力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召开专题党组会。4日下午,新余中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执行攻坚工作。会议研究通过《关于开展攻坚执行难“歼灭战”执行活动的通知》,明确从6月5日至7月15日开展为期40天的“歼灭战”,采取司法拘留、司法救助、执转破、“三推送”等形式,集中清理执结全市法院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6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和终本恢复执行案件。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支持,主动汇报与沟通,切实加大执行力度;要加大宣传力度,与新余日报、新余电视台等合作,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执行情况,在全市范围营造声势浩大的氛围。

  召开未结案件分析会。4日晚上,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召集执行团队员额法官,对中院本级73件未结案件逐一“把脉会诊”。分析会上,熊春安院长听取承办法官对每一起案件的进展状况、已办理天数、未执结案件的原因、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等情况汇报,其它员额法官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通过集思广益,破除执行症结。

  加强督导力度。新余中院成立督导小组,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日新带队督导渝水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钟永洪带队督导分宜县法院,同时要求县、区法院带队分片挂帅,亲临执行一线。

  ●新余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分析调度会暨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推进会: 6月12日下午,新余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分析调度会暨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推进会。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主持会议并讲话。新余中院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县、区法院院长、立案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监庭(审管办)庭长参加会议。

  会上,立案庭负责人传达了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推进会精神,审管办、执行局负责人通报了1-5月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情况,传达了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渝水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强就该院如何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做了表态发言。

  熊春安指出,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是省法院党组的一项重要部署,新余两级法院要按照省院葛晓燕院长、柯军副院长的讲话要求,进一步提升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深化应用;要加快推进“分调裁”机制建设,全面落实繁简分流及调解速裁工作机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推进会在我省的召开。

  熊春安强调,全市法院面临审判质效和执行工作的双重压力,要提振精神,把压力为动力,努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是当前全市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两级法院要切实做好: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市法院员额法官要充分认识到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与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改进作风建设紧密相连,要从根本上根除主观上的惰性。二要及时更新理念,改进方式,运用好“分调裁”机制,充分发挥速裁团队的作用。三要院庭长靠前指挥,敢于担当,率先垂范,充分发挥院庭长在合议庭中的主导作用,切实提升推动力、领导力和监控力。四要充分运用考核、奖惩办法,借鉴兄弟中院先进做法,研究制定绩效奖金与办案数量挂钩机制,树立多办案、办好案的正确导向,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五要加强队伍建设,县、区法院及中院各审判团队要充分挖掘潜力,带好队伍,发挥团队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实干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最后,熊春安要求两级法院树立信心,加大执行力度,采取领导包案、逐案筛查等形式,挂图作战,倒排时间节点,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输不起的硬仗。

  【队伍建设】

  ●新余中院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校合作签约揭牌仪式举行: 6月15日,新余中院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举行院校合作签约揭牌仪式。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傅选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杨德敏、党委书记贺三宝等出席签约揭牌仪式。新余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长义主持签约揭牌仪式。

  仪式上,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杨德敏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同为江西财经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暨大学生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揭牌。

  新余中院副院长黎仕强在致辞中介绍了新余中院的基本情况,并希望在新形势下双方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发挥各自优势,在破产审判、扫黑除恶等调研重大课题和法律实习生、大学生法官助理等方面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努力实现法院的审判实践资源与高等院校的法学理论对接。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杨德敏简要介绍了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历程,希望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利共赢”的方针,积极落实学生实习实践、联合课题调研、专家授课、青年法官学习深造等举措。

  签约揭牌仪式后,杨德敏、贺三宝等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专家还和部分法官举行座谈,深入交流并共同探讨在破产审判、扫黑除恶、大学生法官助理等课题。

  ●新余中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第二次专题学习会: 6月14日,新余中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第二次专题学习会。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主持会议并讲话,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根据安排,会前,党组中心组各位成员就《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红色家书》、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省委书记、省长刘奇在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内容进行了充分自学,并撰写了学习笔记。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及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省委书记、省长刘奇在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精神,院领导丁绍华、郎道民和部分中层正职共6人围绕学习主题作了中心发言。

  熊春安结合学习主题和当前工作实际作总结讲话。他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做到始终维护核心;二是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全面认识学习《红色家书》的重要性,准确掌握其精神内涵,并从红色家书中汲取力量,牢记初心使命,弘扬优良作风,坚定“四个自信”;三是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从严从细全面推进作风建设,确保干部队伍始终做到政治过硬、作风过硬;四是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能力,要通过深挖潜力、改进作风、领导靠前、率先垂范等措施,努力提升自身业务能力,扎实推进创品牌、大调研大提升等工作,以优异的审判执行工作业绩,为我市再铸新时代“工小美”新辉煌贡献力量;五是要进一步提振精神,树立信心,全面完成今年重点工作任务,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和做好第三方评估工作。

  【案件快报】

  ●多方狡计终难逃 分宜一老赖被依法司法拘留:在执行人员的耐心组织下,历经多轮艰苦的沟通协调,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之后却拒不承认,将之当成一张废纸。获得抵押贷款一千余万元,却对两百余万元执行标的款,没有一丝履行意愿,始终坚持一毛不拔。近日,对分宜县一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袁某某,新余中院执行人员依法决定执行司法拘留,以维护法律尊严,切实打击拒执行为。

  作为一家制造业公司的领头人,袁某某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本应将聪明才智放在组织生产销售中,诚信为商,合法经营,但是,在本案中,她却将其用在了如何规避合同所赋予的约定义务以及法律所科处的正当责任上。

  2013年9月至11月期间,袁某某的公司向深圳某进出口公司采购了价值共415万元的电子芯片。双方为此共签订了六份购销合同,约定收款方式为月结30天,买方则应在7日内验收完毕。然而,在支付了仅59余万元后,袁某某的公司即停止支付余下扣除退货金额共计280余万的货款。在此之后,袁某某的公司向对方出具了一份还款计划书,要求将余款支付展期至2015年6月。

  2015年初,不愿接受的债权方正式将袁某某的公司告上法庭。在庭审过程中,袁某某一面以合同签名伪造或未加盖公章等各种理由拒不承认合同的真实性,一面却又无法为此提供证据并且对后续的还款计划书及还款行为等也不能给予合理解释。2015年12月,在经过新余中院与省高院的两审后,新余中院依原告申请正式下达了执行裁定书,要求袁某某的公司向其支付265余万元的标的款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但袁某某在接到执行裁定后,不是依法履行法定义务,而是又开始了自以为得意的拖延伎俩。执行人员本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工作思路,希望尽快使申请执行人的胜诉利息得到兑现,实现案结事了,于是在双方都表达了和解意愿后,经过细致工作,在2016年4月关于本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将标的金额减为250万元整。然而,到期后,袁某某的公司却分文未付。申请执行人于是再次申请恢复执行。

  在此情况下,新余中院对袁某某及其公司依法采取了一系列执行措施,在2017年3月将其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在多家银行的公司账户进行了冻结。然而,袁某某依然一心要将这场与法律的躲猫猫游戏进行到底。在2017年,其公司获得了一千余万元的抵押贷款后,却通过各种方式千方百计规避执行,拒不履行法定的还款义务。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妄图逃避法律的责任,其结果只能适得其反。2018年6月19日,新余中院执行工作人员得知袁某某的行踪后,立即赶赴分宜县,当场向其宣布了司法拘留决定,决定对其科以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处罚。在戴上手铐之后,袁某某虽然一面依然在自称冤枉,一面却又表示希望能够再次联系案件当事人。而无论她内心到底是如何打算的,法律所科处的责任是毫不动摇的,是绝不更改的,而对于那些拒不履行法定义务、逃避执行、规避执行者,无论你再有狡计百端,最终也必定将难逃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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