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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间冒雨执行 促结案件获点赞
作者:分宜县法院 曾超平  发布时间:2018-07-13 17:54:10 打印 字号: | |
  “现在是栽禾期间,下雨天钟某牙肯定在家,立即出发!”7月4日中午,大雨磅礴,江西省分宜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紧急召集全局干警,下达了行动指令。

  2011年,钟某牙、林某公、钟某五因村里建祠堂向熊某生赊购货物6224元。之后,熊某生多次找三人催讨货款,三人一直相互推诿,拒不付款。无奈之下,熊某生将其诉至分宜县人民法院。该院依法判令三人共同偿还货款6224元。判决生效后,钟某牙、林某公、钟某五一直未履行义务,熊某生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迫于执行高压态势,林某公、钟某五与熊某生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但钟某牙却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执行干警通过电联传唤、村干部转达、上门等多种方式查找钟某牙,钟某牙始终无动于衷,甚至东躲西藏,关闭手机,以逃避债务。当日,执行干警利用午休时间,驱车一个多小时来到高岚乡,再次找到钟某牙家中,果然将其逮个正着。

  见到突然而至的执行干警,钟某牙始料未及,说道:“没想到中午你们都会来执行,再晚一点雨停了我就要出去了。”执行法官当即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钟某牙终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随即支付现金2100元,该案至此得以了结。事后,申请人熊某生向执行干警竖起大拇指说道说:“为你们的执行智慧和敬业精神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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