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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初心,砥砺前行
——我在法院实习的一点心得
作者:涂莞然  发布时间:2018-07-13 17:36:56 打印 字号: | |
  今年上半年,我在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实习,零距离体验法官生活,了解司法实践。

  虽然之前在学校参加过类似模拟法庭和庭审等的活动,但在法院实习的一个多月里,通过跟随不同的法官参与办案每个环节的具体事务,如旁听庭审、接待当事人、送达材料、讨论案件、起草文书、整理卷宗等等,身临其境地去体验审判经过,看各方当事人是如何在法官的主持下表达诉求、解决纷争、平息矛盾,我对法院审判工作、法官日常生活以及参与司法活动的其他不同角色有了更加直观、丰富的认识。

  审判长作为整个审判的中心,不仅需要控制当事人以及旁听人员的纪律、情绪,还要在审判过程中发现问题,找到争议焦点并就争议焦点组织控辩双方展开辩论,进而充分了解案情的真实情况,以便做出公正的判决。书记员则需记录下庭审各方对案件有影响的重要陈述,这不仅需要灵敏的反应度也需要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否则就可能漏掉庭审重点。而审判员则需辅助审判长让庭审顺利进行下去。在庭审结束之后,若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合议庭则需经过反复地讨论并拟写判决书,当合议庭出现意见分歧的时候,各位法官都会根据各自主张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发表各自的意见。在合议庭经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法官在拟写判决书时也需要非常谨慎,不但要充分说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及理由,还要精准地指出判决背后的法律依据,在每一字每一句的表达上都要反复推敲,不能产生歧义,在写好判决书后还要不同的成员来检查以防止有任何病句、错别字以及错误的标点符号的存在,只有在确保无误之后才能将判决书正式传送至文印室打印并加盖公章。

  调解是案件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若各方当事人自愿同意调解,则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平等协商进行调解。在跟随法官调解的过程中,我也近距离地接触到当事人并且深刻感受到法官工作的不易,有些当事人情绪激动难以自持甚至在法院调解室大吵大闹,法官需要及时稳定双方情绪并在合理公正的基础上给出尽量使双方当事人都能够接受的调解建议,有些当事人语言表达不清话语重复并且经常答非所问,法官就需要过滤掉无用的信息以确定当事人真正的意思表示,在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之后拟定调解书并送达。很多时候法官甚至需要亲自给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记得有一次我跟随一名法官去给一位独居在家的老太太送达法院传票,可是打电话给老太太一直没人接家里也没人,我们又跑到她所在的村委会打听她的下落依旧无果,最后我们又在村里到处打听询问终于在老太太种菜的菜地才找到她,但是因为老太太不会写字无法签名,我们的法官便在她身旁一笔一划地耐心地教她,直到她把名字签好,这些经历都让我深受触动,法官不是高高在上,而是我们身边实实在在地把持公平正义为我们排忧解难的最可亲可爱的人。

  在这短短一个月的实习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不易,法官工作的艰辛。要想胜任法院的工作,不但需要广泛阅读相应的法律书刊或者文摘,还要对最新法律资讯保持高度关注;不但要把书本中的理论应用到实践之中,还要从优秀的司法判例中吸收经验以指导今后的工作;不但要坚定中立的立场主持大局维护法律公正,还要有极强的沟通能力促成当事人和解。法官作为司法机关的骨干力量,在法制建设、法治改革和法治进步的历程中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众所周知,我国法官“活多钱少”的局面仍处尴尬境地,相较于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高薪制,我国法官的工资待遇确实令人汗颜,这也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法学生毕业后不愿意再加入法官的行业而更多地选择了律所或者其他司法机关,要想让司法者享受司法改革的红利,我认为首先应当提高法官的工资待遇,完善法官福利保障机制才能积极调动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其次应当提高法院的整体收入水平,即使是书记员这样的职务,也需要专业的技能和能力,他们同样是帮助法官审理办案的得力助手,若因为工资待遇的问题导致书记员或者法官的离职,这不仅是司法机关的损失,更是对我国司法改革和法治社会建设一种无情的鞭笞。如何通过司法改革改善司法困境,我想这已有了部分答案。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通过在法院的实习,我品味到了法官工作的辛苦,也学习到了很多法官在办理案件中的丰富经验,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法官在办理案件中的取舍以及对公平的权衡。我们在权衡别人的利益的同时又何尝不是在权衡自己的内心,我想在这里的每一位法官应该都是因为热爱才选择了这一职业,因为想要守护公平正义的那颗拳拳赤子之心而不辞劳苦乐在其中。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也会以你们为榜样,秉持你们所坚持的初心,时刻谨记作为一名法律人的责任,努力做到习总书记所教诲的“心中有阳光,脚下有力量”,尽己所能为祖国的司法前行蓄积力量。

                              民三庭实习生  涂莞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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