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千块钱为什么要分两年才能还清?
作者:渝水区法院 刘贇 发布时间:2018-07-06 17: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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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欠你8000块钱,却承诺分两年还清,你会不会同意?还是会要求法院立即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将其纳入黑名单,令其马上还款?近日渝水区法院执行局刘法官就遇到了这样一件案子,虽然是8000块钱却订了一个两年还款计划,但是申请执行人很理解,并对法院执行工作点赞。
被执行人周军2014年期间在申请人黄明经营的加油站加柴油,2014年5月31日,周军向黄明出具欠条一份,言明欠黄明油款8000元。经黄明多次催讨,周军未能归还,黄明遂将周军起诉至渝水区法院,后渝水区法院判决周军支付黄明柴油款8000元。因判决后周军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黄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先是向被执行人周军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但都被拒收退回。后执行员又电话联系了周军,督促其履行生效判决,并依法传唤其到法院协商解决该案,周军表示其在外地无法到场,其本身也没有履行能力。执行员也立刻启动了对周军财产的查询,经过“四查”周军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一时陷入了僵局。而这时申请人黄明也多次到法院要求执行,执行员把查询情况告知了黄明,黄明对法院执行一开始很不理解:怎么8000块钱也执行不了?你们是不是没有给我去执行?之后就不断到有关部门反映。
考虑到本案属于小标的案件,执行员充分运用渝水区法院与本区各乡镇建立的执行案件“三推送”制度,将被执行人周军的涉案信息向其所在的乡镇综治办及所在的村委会推送,几天之后,周军所在的村委会主任周主任就给执行员反馈了信息:周军这几年基本不在家,前几年做点小生意也亏了钱,家里还是住的老房子,比较困难,本人也不上进,快四十岁了还没有成家,这次村委会打算把他作为精准扶贫的对象报上去。村委会周主任表示其也会尽量做周军的工作。
执行员立即将反馈信息给黄明作了解释,说明案子暂时执行不能的理由,并表示可以陪着黄明到周军家里及村委会去核实情况。黄明说:“刘法官,不用了,周军的家里我去过几次,他家里的情况我了解一点,但是欠债要还钱,特别是我现在通过电视报纸看到法院现在非常重视执行,在我们那搞了很多行动,我看到这也想来申请看看,希望你们能有办法帮我追回欠款,看到你们做了这么多工作,我也理解了,这钱是不是就没办法追回了?”执行员接着说:“老黄,你也不要灰心,我们现在已经通过村委在做周军的工作了,生效判决还是要履行的,现在村委已经在对他家进行帮扶,希望你能给他一点时间。”黄明马上说:“时间可以给,只要他可以还钱。”执行员这时又不厌其烦地去做周军的工作。
最后,在执行员和村委会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份两年之约,8000元欠款在协议签订时付2000元,以后每半年付2000元直至付清。周军这时也认识到自己逃避执行的错误,并表示今后会努力赚钱,争取早日把欠款还上。黄明也表示充分理解了法院的执行工作,8000块钱虽然要等两年才能还清,但这不是法院不执行的问题,其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也感到满意。(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