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老赖有态度 人性执行有温度
作者:渝水区法院 刘贇 发布时间:2018-05-21 15: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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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且拒不报告财产,因而被执行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限制高消费,其所有的房屋也被法院强制评估拍卖。另一方面,被执行人的妻子患有重病急需用钱,执行法院又在拍卖款中帮其预留安置费用和治疗费。近日,渝水区法院就执行了这样一起案件,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凸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2014年4月28日,周华与钱伟签订了一份借款抵押合同,约定周华向钱伟借款40万元,借款期限从2014年4月28日至2015年10月27日,月息2%,周华以其所有的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双方将该抵押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期限届满后周华没有归还借款,钱伟遂将周华起诉至渝水区法院,后渝水区法院判决周华支付钱伟款项40万元及利息。因判决后周华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钱伟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向被执行人周华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但都被拒收退回。执行员也多次致电周华,但都无人接听。执行员于是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因周华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员遂对周华查封的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启动拍卖程序,并责令周华在规定期限内搬空房屋。后周华仍拒不配合,执行员于是在公安和社区人员的见证下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空并换锁,待评估报告出来后对该房屋进行挂网拍卖。
过了一阵子,执行员偶然接到周华的电话:“我通过邻居得知法院来清空我的房子了,这笔钱我不是不想还,实在是没有能力,我老婆刚被查出癌症,最近一段时间我一直陪她在上海治疗,现在医疗费也成问题了,天天被医院催。处理我的房子我没意见,我也不想做老赖啊。”看到这种情形,执行员心里又进行了生存权与债权的价值衡量。执行员先是叫周华写个情况说明并附上妻子的相关病例交给法院,然后又耐心细致地做起了钱伟的工作,看看能不能多预留一些安置费用,刚开始钱伟是一百个不愿意:“我本金都还拿不到呢!安置费最多给2万!”听到这,执行员又对钱伟分析今后案件执行的利弊,并结合之前他俩的朋友关系,根据法律对一套房屋的处置规定,不厌其烦地做钱伟的工作,最后钱伟同意给其5万元安置费用。
周华领到安置费后连声道谢:“真没想到刘法官会这样为我着想,现在执法是越来越人性化了,我们一家人都感谢你!我保证会配合法院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今后等我妻子病好了我一定会努力赚钱,争取早日把借款还上。”(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