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三项规程”培训班开班
作者:谢卫兵 林红 发布时间:2018-05-17 14: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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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4日至16日,全市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三项规程”培训班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分管副院长、刑事审判各业务庭庭长以及全体刑事审判人员、书记员参加培训。
培训班课前传达学习了上级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司法解释等文件;听取了分宜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经验介绍,讨论了《证人出庭规则》、《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技侦证据移送、审查、使用规范》、《庭审程序规范》;并对全市法院刑事审判质效进行了分析总结。
培训班邀请了省高院刑三庭副庭长詹兆园、法官张维现场授课,为参训人员讲授解读办理黑恶势力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及“三项规程”相关问题,并就黑恶势力案件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讨论交流。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长义到会参训并讲话。
罗长义对近年来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和公信力。
二是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以庭前会议规程、非法证据排除规程、法庭调查规程等“三项规程”为关键抓手,统一认识,精心部署,精准发力,全面推进“三项规程”工作,进一步规范庭审程序。
三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严打”态势,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坚持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黑涉恶案件准确定性,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绝不能留“后遗症”。
四是要稳妥开展扩大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促进量刑均衡公正。
五是要继续抓好刑事审判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争创一流提供人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