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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法院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效果好
作者:渝水区法院 廖秀平  发布时间:2018-05-15 15:44:26 打印 字号: | |
  2018年5月10日下午,我院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某危险驾驶一案和被告人张某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由审判员胡瑜军独任审理,由袁忠平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二被告人当庭认罪,在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和量刑意见后,审判员对二被告人进行了当庭宣判,二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两件案件的开庭审理时间仅用了十五分钟。渝水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袁失复、刑事审判团队全体人员及渝水区检察院、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公诉人员参与了旁听。

  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繁简分流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我院首先制定了相关工作细则,明确轻刑快审案件的适用范围、审理程序等内容,为轻刑快审机制提供制度支持,继而积极主动适用该机制审理案件。上述两宗案件从立案至一审宣判仅用了三天时间,将本来审限可长达20天的案件缩短至3天审结,且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仅提升了办案效率,同时又确保了案件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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