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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填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小心了!
作者:分宜县法院 刘毅炜  发布时间:2018-05-14 09:18: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在一起案件的执行中,依法对一名拒填报告财产令的被执行人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刘某与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黄某没有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刘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第一时间依法向被执行人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黄某,要求其按时履行法律义务及报告财产,但黄某却置若罔闻,只一味宣称自己没有财产,消极规避执行。

  在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教育后,依然不予配合,遂执行法官果断决定对黄某采取罚款5000元的强制措施。

  法官提醒:

  被执行人须在法院限定的期限内填写报告财产令,申报财产状况,不仅应当报告当前的财产状况,还应当报告在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状况。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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