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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受理执行申请后6个月都未开始执行,该怎么办?
作者:张英  发布时间:2018-05-03 16:03:06 打印 字号: |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法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实践中建议申请人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要多与承办人进行沟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这一方面有助于申请人及时掌握该案的进程,另一方面有助于协助承办人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高执行效率,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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