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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申请执行人应该怎么办?
作者:张英  发布时间:2018-04-26 17:44:28 打印 字号: | |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该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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