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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买的房子登记在大哥名下,兄弟姐妹如何继承?
作者:彭师庆  发布时间:2018-04-22 19:38:12 打印 字号: | |
  我的父母分别在1997、2005年各购买了一套房子,都登记在大哥名下。我父母去年先后去世了,两套房子分别由大哥和四弟居住。现大哥媳妇和他离婚并以这两套房子在大哥名下为由声称就是是他们的夫妻共有财产。我想问下:我们其他兄弟姐妹三人还能否主张权利?如何主张权利?  

                    新余 张某

  答:你好。你大哥的媳妇对房子不能主张所有权。如果这两套房子是在你大哥结婚之前,就已经由父母购买了的,那么这两套房子就跟大哥的媳妇没有任何关系,他们要离婚,大哥的媳妇不能主张分割这两套房子。如果是在你大哥结婚之后购买的,由于房子都是登记在你大哥名下,那可以认为是父母只赠送给大哥的房子,而并没有赠送给他们夫妇两人,所以,你大哥的媳妇不能主张对两套房子的所有权。对于这两套房子的继承,如果你父母生前留有遗嘱的,要按照遗嘱来继承,没有遗嘱的,要按法律规定来继承。本案中两套房子都登记在你大哥名下,在法律上就很容易认为,这是父母只是送给你大哥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们兄弟姐妹最好能达成继承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若你们有其他证据证明这两套房屋实际上是父母所有的,你们兄弟姐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房屋的实际所有权是归父母所有,按依法律规定继承这两套房屋。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