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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购买几千元的手机,可以退还给商场吗?
作者:彭师庆  发布时间:2018-04-23 19:36:13 打印 字号: | |
  问:我的儿子刚满14周岁,昨天他用自己的3000元压岁钱买了一款手机,请问我可以将手机退还商场吗?

  答: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得年龄、智力相适宜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法定代理人代理。你的儿子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人,购买3000元的手机的行为明显超出了他的认知能力,与他的年龄力不适宜。他私自购买3000元手机的行为须经你们追认才确定有效,所以你可以将手机商场退还商场。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