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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能直接向法院起诉保护自己的权益吗?
作者:张英  发布时间:2018-04-23 11:10:28 打印 字号: | |

      单位拖欠工资的纠纷,一般属于劳动争议纠纷。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争议当事人可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纠纷解决方法包括: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向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在当事人进行适用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可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另一类是必经的纠纷解决方式。其中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协议属于可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仲裁的纠纷解决方式则属于劳动争议必经的纠纷解决方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前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与和解、调解等纠纷化解方式不同,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提起诉讼前的必经程序。不经过仲裁裁决的劳动争议,无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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