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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执行中自行和解的,应当如何处理?
作者:欧阳晶  发布时间:2018-04-19 16:50:43 打印 字号: | |
  与调解不同,自行和解是指在没有第三人的参与下,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相互谅解,最终达成的协议。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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