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资结算起冲突 民工持刀砍伤包工头获刑
作者:分宜县法院 谢雨辰 朱晶晶 发布时间:2018-04-17 15: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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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持刀威胁包工头按自己要求结算工资,冲突升级后,将人砍伤。近日,江西省分宜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7年11月15日上午,王某在分宜县某工程工地上做事,因管事的说其做事拖拉,于是被告人辞职并找该工地的包工头张某结算工资。当日上午10时许,王某来到被害人张某的房内,因工资结算问题与其产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王某遂从客厅拿出一把不锈钢菜刀,威胁张某按自己的要求结算工资。张某欲夺其菜刀,被告人持菜刀朝被害人张某的左侧头部砍了一刀,造成被害人张某头部受伤,经分宜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依法鉴定,被害人张韶山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二级的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