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民事案件
法院调解显神通,尘肺病人得赔偿
作者:分宜县法院 蒋文娟  发布时间:2018-04-17 15:49:22 打印 字号: | |
  “谢谢朱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救命钱!”拿到赔偿款的谭某激动地说。

  谭某是分宜县某煤矿的井下采掘工,2016年谭某因身体不适与煤矿协商解除了劳动关系。2017年4月,谭某因患尘肺病被分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为工伤,同年7月,经新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四级伤残。因工伤待遇无法协商一致,谭某于2017年11月向分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裁决后,双方对劳动仲裁结果都不服起诉至法院,分宜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2日正式受理此案。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一方面降低谭某的不合理预期,另一方面对煤矿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双方三番五次地沟通,最后达成了由煤矿厂向谭某一次性支付22万元的赔偿款的方案。日前,22万元赔偿款已经支付至谭某账户,一起让谭某心烦不已的劳动争议纠纷经法院调解,不到一个月就执行到位,不禁让谭某感叹“法院工作效率就是高,为我们弱者伸张正义!”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