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只有在生效后才能产生强制执行力。因此,要判断一审结束后是否可以直接按照判决内容行使权力,必须判断一审判决是否已经生效。
根据我国诉讼法规定,一审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经过15日未上诉的,判决即告生效。也就是说,当事人收到一审判决后,判决并未生效,而一审判决能否发生最终效力关键要看当事人是否在上诉期(15日)内提起上诉。当事人未提起上诉的,上诉期限结束后判决立即生效。当事人一旦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即无法发生最终效力,当事人需等待第二审程序对民事纠纷作出的判定。此时,一审程序中的胜诉当事人无法依照一审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因此,一审判决的生效时间为送达之日起的15日后。
但是,如果在15日内,诉讼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一审判决不发生最终效力,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作出审查。并根据审理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其中(1)、(2)项所作的处理为终局裁判,一经送达立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