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荣获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
作者:万淑萍 发布时间:2018-04-16 11: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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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余市文明委下发表彰决定,新余中院荣获2017年度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
2017年,新余中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个中心工作,坚持执法办案与文明创建两手抓、两促进,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大力开展志愿服务、以案释法、诚信建设等工作,积极为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