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歌平台送来“娇妻” 新婚一月玩起“快闪”
作者:分宜县法院 黄婷 发布时间:2018-04-02 16: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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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东北女生通过某K歌平台认识分宜一“70后”大叔,相识不久便不远千里前来见面并瞒着父母与大叔登记结婚。但婚后不足一月,便玩起了“失踪”,久寻无果后,大叔提起离婚诉讼。近日,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离婚纠纷,依法判决解除原告夏某与被告关某的婚姻关系。
夏某是分宜县某村的一名“70后”男子,平常酷爱唱歌,经常在某K歌平台上演。2014年底,夏某通过该K歌平台与东北一“90后”女子关某相识,双方互相产生好感。两个月后,关某主动提出要来分宜与夏某见面,并随身携带了户口本等证件。见面后,双方便住在了一起。这让一直单身的夏某一度感觉无比幸运。同居半个月后,关某提出要与夏某登记结婚。夏某没做任何考虑,当即答应。在没有征得女方父母同意甚至没有通知女方父母的前提下,夏某与关某私自在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在夏某所在地安了家。但婚后不足一个月,双方因年龄、生活习惯、地域文化、爱好等较大差异经常发生矛盾,关某便离家出走,从此下落不明。夏某通过多方途径打听,但基于婚前对关某及其家里情况了解甚少,根本找寻不到关某的下落。考虑到自己年纪不小,以后也要结婚成家,夏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应以感情为基础,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条件。原告夏某与被告关某从相识相恋至登记结婚,时间短,缺乏了解,系草率结婚;婚后也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双方因年龄、生活习惯、地域文化、爱好等不同时常发生矛盾,婚后不足一个月,被告关某就离家出走,下落不明,至今双方分居达两年以上,可见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原告夏某要求与被告关某离婚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原告夏某自诉未生育子女、无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因被告关某未到庭,上述事项无法查清,法院对此暂不作处理。若双方生育了小孩、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债务,原、被告以后可另行起诉。被告关某依法经公告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对自身诉讼权利的放弃。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