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事项可以到公证机关公证?
作者:欧阳晶 发布时间:2018-03-29 09: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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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公证法》第11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下列公证事项:(1)合同;(2)继承;(3)委托、声明、赠赠与、遗嘱;(4)财产分割;(5)招标投标、拍卖;(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8)公司章程;(9)保全证据;(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