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与特殊的地域管辖不同,专属管辖是一种排他性的管辖,其不仅排除了当事人之间以协议的方式选择管辖法院,还排除了应诉管辖的适用。当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时亦不能再使用一般和特殊的地域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的专属管辖主要有以下三种:(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于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与特殊的地域管辖不同,专属管辖是一种排他性的管辖,其不仅排除了当事人之间以协议的方式选择管辖法院,还排除了应诉管辖的适用。当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时亦不能再使用一般和特殊的地域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的专属管辖主要有以下三种:(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于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