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可以随意检查公民的住宅吗?
作者:欧阳晶 发布时间:2018-03-22 1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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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7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査。检査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査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由此可见,警察不可以随意检査公民的住宅,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就是违法搜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