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债权转让不同,如果债务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即将债务转让,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这是因为保证人提供保证时,对债务人的资信、能力的估计是其提供保证的基础。如果债务的转让未经保证人同意,则剥夺了保证人考察新的债务履行人的资信、能力从而作出是否进行保证判断的权利。若在此种情况下仍要求保证人对新的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则无异于强迫保证人为其不了解的新债务人负债,使其承担完全未知的风险,这对保证人明显不公平。因此,在债务人发生变更时,只有经过保证人明确同意,保证人方对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承担未经担保人同意时,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保障了担保人对承担责任风险的可预测性,在物的担保中也有于此类似的规定。
与债权人变更不同,当合同中的债务转移由第三人承担,发生债务人变更时,不仅应当及时通知保证人,更要就债务人变更事宜取得保证人的同意,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