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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违约金?违约金能对债权提供担保吗?
作者:张英  发布时间:2018-03-19 17:09:08 打印 字号: | |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可见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在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向合同相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违约金具有惩罚、威慑作用,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担保债权实现的功能。但是,违约金不同于定金,其主要功能在于补偿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从其性质上看其终究是一种合同责任,在各方面与定金皆存在区别:首先是交付时间不同,违约金是在违约时方能要求违约方交付,而定金可以先于违约行为交付;其次是作用范围不同,违约金仅作用于违约行为,而定金则对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均能起到担保作用;最后是性质不同,定金是对债权的金钱担保,而违约金是违反合同约定后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因此,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约金不得过分高于合同损失,违约金金额以补偿损失为限,最多不得超过损失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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