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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事项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
作者:欧阳晶  发布时间:2018-03-16 14:08:53 打印 字号: | |
  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第13条的规定,《行政许可法》第12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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