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触刑律 这个代价有点高
作者:分宜县法院 汪玥 发布时间:2018-03-09 09: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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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分宜县人民法院对一个体养殖户非法占用农地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钟某某犯非法占用农地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上缴国库。
被告钟某某于2008 年至2016 年在高岚乡环桥村一水库养鸭期间,为了扩大养殖规模,在未征得村民同意、未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的的情况下,擅自雇请他人在集体所有的山场陆续扩建道路、挖掘水坝、搭建鸭棚,并一直使用至今。经分宜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监测中心鉴定,被告人钟某某非法占用的林地面积达23.9355 亩。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钟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但表示其不清楚在山场扩建道路、挖掘水坝、搭建鸭棚需要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更不知道这些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后悔莫及。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教训非常深刻,在国家大力强调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背景下,任何生态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都必须依法依规进行,这就要求各部门在加强普法宣传,老百姓也应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观念,切莫因无知而自食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