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预借提单和倒签提单?它们合法吗?
作者:欧阳晶 发布时间:2018-03-07 16: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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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商法》第71条对提单的解释为: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预借提单是在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情况下,由承运人提前签发已装船提单,使卖方能赶在信用证有效期届满前顺利结汇。倒签提单是在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的日期,以使提单的签发日期符合信用证关于装运期的规定。无论是预借还是倒签提单,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都晚于提单上载明的签发日期,也就是晚于托运人(卖方)和收货人(买方)之间所签订的买卖合同以及由开证银行开出的信用证规定的货物装船日期。这两种提单都是不合法的,托运人应当就此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