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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虚假买卖体育彩票发展会员 六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均入狱
作者:渝水区法院 周敏  发布时间:2018-03-05 11:58: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六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一万元至五万元不等。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金莎彩乐乐”网络传销平台是由李某(另案处理)等人引入至本市,该平台是以虚假买卖“体育彩票”为幌子的网站,注入现金转为虚拟“金币”,每投资一万元每天收益0.8%,同时按层级以发展会员人数,并可从发展会员的投资额中抽取0.08%作为“推荐奖”的模式,吸引、发展会员。2015年5月,李某将张某甲发展成为会员投资“彩乐乐”,张某甲便成为渝水区域的负责人,张某甲在新余某宾馆房间内开设工作室,用于平台推广和会员交流。此后,被告周某、朱某、王某、张某乙、张某丙等人陆续被发展成为会员。六被告通过发展下线会员,直接或间接收取下线会员投资款扩大“彩乐乐”传销平台。至案发,张某甲发展下线11层级199人,周某发展下线10层级60人,朱某发展下线9层级59人,王某发展下线8层级54人,张某乙发展下线6层级36人,张某丙发展下线5层级35人。

  一审法院院认为,六被告加入“金莎彩乐乐”传销组织后,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他人加入该传销组织,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推荐奖”的返利依据,引诱下线继续发展下线来获取更多的高额回报,骗取钱财,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六被告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均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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