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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又不是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强制执行吗?
作者:欧阳晶  发布时间:2018-02-28 09:53:47 打印 字号: | |
  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计算,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规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第2款规定“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的立法精神,对纳税人已缴纳税款,但拒不缴纳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可以单独对纳税人应缴未缴的滞纳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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