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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是不是用人单位?
作者:彭师庆  发布时间:2018-02-21 10:57:46 打印 字号: | |
  答:1、企业的职能部门如果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明确授权,是不能作为独立主体对外行使权利的;2、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劳动法律责任的企业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3、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用人单位的委托而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已经提供劳动的,与该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